红透半边天的西洋青春歌手Justin Bieber,推出自传式电影"Never Say Never",吸引万千粉丝捧场,票房收入至今超过七千万美元,本周也将在本地隆重上映。歌手在大银幕上表回歌手,无论是用自己的故事位蓝本,还是发挥所长使角色根有信服力,不只能吸引歌迷入场,也位电影制造噱头。
我认为这些大明星这么年轻就已经有这么大的名誉,尤其是Justin Bieber,他十七岁就开始有个围绕着自己的电影。他大多数的粉丝都是女生,因为她们认为Justin Bieber 很有帅气,而且脸长的好像很年幼的小孩。我曾经也是Justin Bieber 的粉丝,因为我觉得他的歌都很有意思,但后来觉得他有点同性恋者,所以不喜欢他了。我欣赏他的一部分是他很有音乐天分; 他弹钢琴是自己学的,而且我觉得他有多么红,也还是像普通少年一样。他的父母都离婚了,他跟他的母亲一起住,但他是多么渴望父母能挽回婚姻,从新在一起生活啊! 他的一首歌"Down To Earth"就是在描写他对父母离婚的感受,他唱的这首歌很感人!
我认为当一个名星是一件非常难的事,不断的要接受媒体和别人的指责和批评,而且他们不是那么有学历的,但如果没有他们,我们这些爱音乐的,怎么能声活下去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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