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2月13日星期日

随笔2=)

还记得我第一次去教堂的时候,应该是小学一年级吧。当年,我遇到了Melody还有Joy。我们自然而然就成了好朋友。Melody是在CHIJ Lady of the Good Counsel读书的, 而Joy是由妈妈家教的。每次教堂聚会,我们都会坐在一起,一块儿玩。可是,好景不常在,好花不常开,天下没有不散之延席,在我小学四年级时,可以说是很不巧的,我们就得分开了。Melody 的爸爸是一名牧师,他被转去另一间教会,所以全家人就跟着他转会。而Joy呢,她的爸爸被派去加拿大工作,所以她的家人得一起搬到加拿大去。我只好向她们依依不舍地告别。

过了不久,人发明了摄像头。我们的教会便以摄像头跟在加拿大的Joy和她的家人联络。我不知该说什么才好,就只祝他们身体健康。又过了不久传来了Melody的妈妈生了一个儿子的消息。一个星期天,Melody的爸爸和妈妈带着儿子回到了我的教会。我兴奋极了,但是没看见Melody,原来她学校有活动。从一时的兴奋,我立刻掉入了低谷。唉!

光阴似箭,日月如梭,一瞬间,我们已经上中学了,但一直还是没有机会再见到Melody。

前天晚上,妈妈告诉我,因为她需要带弟弟去补习,所以要我代替她陪爸爸去参加一位教会朋友的婚礼。原本,我还想,我还需要做很多功课呢!可是,经过一番考虑后,我还是决定陪爸爸去,并在星期天才做功课。

到了婚礼地点,我非常庆幸自己做了这个决定,因为我终于看到Melody了!我怎么会忘记她的爸爸也有可能会被邀请来呢?我连忙问她去了哪一间学校?原来,她考进了新加坡美术学校。很意外能再见到她,真叫我又惊又喜。这么难得能与她见面,我便和她交换了电话号码,还有在“脸书”上邀请她当我的朋友。

一个选择能注定我会不会和很久没见的朋友再见面,可见一个小小的选择也可以是多么的重要啊!

4 条评论:

  1. 深动有趣。非常好!加油!^_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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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Wow, lots of good phrases! 用英语写应该没关系吧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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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哈哈,真有趣!你们的友情一定很深吧!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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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你写的好生动,好逼真哦!也是比较有趣。继续加油!
    一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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